日前整理旧报纸,蓦然记起,今年七月是我写影评的十周年。
十年来,先后在报端、电视、电台、互联网上评说、评写电影。不明就理的旧雨新知,以为电影是我的专业。甚至在听说我在教育学院(之前在国大)任教和研究时,就问:“那你是教电影的吗?”
写影评,完全是当年业余自修电影理论、猛看经典电影学来的。我不确定我够不够格教电影。甚至,我不是严格定义下的“影评人”。我写的算是“点评”,可解为“抓出影片中的一点(或几点)来表达个人观点”,缺乏充分的电影美学或社会范畴论述(文长所限是一大因素)。我只是个“影话人”。可下文就姑且把影评人、影话人,统称为影评人吧!
最近有个朋友说:“影评人如果没有亲身参与电影制作的经验,所写的影评就不夠到位。要亲身参与,才能跟电影人感同身受。”
噢!60年前有个叫巴赞的法国影评人,没参与过电影,却能写影评写到成为一代宗师。他所发展出的电影理论,间接启动了震撼影坛的意大利新现实主义,还写进电影教科书。他的几个写影评的徒弟如高达、杜鲁福、夏布洛等人,后来更成为法国新浪潮的第一代大导演。(声明一下,我不是自比巴赞。我只是个影话人。)
拍电影比诸创作其他文艺作品,更复杂、更花钱。那因为拍过电影而知其艰难的影评人,应该抱着同情、宽容的态度来评电影吗?恰恰相反,这类影评人往往更苛刻,如经常抱着“你在片场中如果如此这般的安排,而不是因陋就简的这样那样,你就不会拍成这副德性”的态度来评电影。
影评,跟其他艺术评论一样,大多是“结果论”的--只管评“成品”,管他创作过程有多克难。影评人若试图了解创作过程,多半是为了帮助解读电影及推估其拍摄的手法及局限。但不把创作过程“放在心上”的影评,也一样能成立。
对一个特定作品的艺术评论,不应该只是一种趋近作者原意的分析,更不应该只有一把声音。会自己创作的评论者,未必比不会自己创作的同侪更会评。透过不同背景、不同关切点的评论者对一个作品的解构、再诠释,作品才会更丰富、更立体。我正等待着一出电影,让十个影评人提出十种迥然不同的诠释,可每一个诠释都能成立、都令大家拍案叫绝。
可别说我这篇专栏稿的标题抄了李安写的书《十年一觉电影梦》。他那本书在2013年出版,是在我发表这篇专栏稿的五年后。最多你可以讲我抄了杜牧的诗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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