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剧透指数:4/5)
先不说电影,说说我在教育学院任职,从教育研究到给教师们开课,总会牵扯到的一个重要话题:对于教与学,应该尊崇“客观主义”(objectivism)还是“建构主义”(constructivism)?这不单是一个教育学课题,更是知识论的课题――知识是什么?
客观主义者认为,知识是客观存在的真理(或只有唯一一个真理,客观地存在),而专家学者要做的,是发掘、趋近、理解这唯一的真理;对于学习者,他们要学的,也是这个“标准答案”。而建构主义者却相信,没有唯一的真理,知识是个人在生活中不间断地接收各种新信息,与自己的先备知识、经验、价值观结合,或因新信息抵触旧知识而进行反思并调整自己的旧知识,从而“建构”出新知识。也就是说,每个人的脑子里,都各有一个对这个世界独一无二的理解。
现在回来谈电影。我曾有一大段日子,坚决支持约六十年前一群法国影评人(他们当中有许多后来成为法国新浪潮导演)提出的“作者论”(auteur theory),偏爱有强烈导演个人风格的电影。这类“作者电影”是以导演的意志主导电影创作,所有的幕前幕后的人员其实都为导演建构自己的世界观而服务。在这种理念的指导下,我在诠释、点评电影时,会试图发掘、趋近、理解这可能是“唯一”的导演的原始理念。
但我当时没有注意到,这样的诠释取向,又与我奉行的以下艺术鉴赏理念有所抵触:当作者完成并发表其作品后,作品就脱离了作者,把诠释权交给受众,由后者在融入自己的先备知识、经验(包括以前欣赏过的相关作品)、价值观、情绪重新解读、延伸,甚至巅覆――每一个名受众都重新建构了这一件作品。这也就是为什么许多导演,不喜欢观众对于看不懂的部分,老是要导演给个解释。观众应该当个积极的解码者,而非消极的“被填鸭者”。
所以我后来进一步厘清了作者论――虽强调以导演为本位的电影创作,但从未说导演原本的创作理念是牢不可破,只能试图趋近的“标准答案”;作者论并不排斥观众的再创作权。
(以下文字涉及“剧透”――透露剧情,慎入。)
从建构主义的角度来看杜琪峰的新作《毒战》,和观众们如何参与(再)创作,是很有趣的事。回看杜导的犯罪片系列作,打从两集《黑社会》开始,已在尝试逐渐減少早期爱用的“唯美暴力”(参考《真心英雄》、《全职杀手》)或“微限暴力”(参考《枪火》、《PTU》)的形式主义风格,转而着重于“写实暴力”(参考《大事件》、《夺命金》)。玩犯罪、暴力元素玩到极致,要北上打中国市场,自然次次都让中国广电部的电检单位磨刀霍霍。
而这回他首次拿内地资本拍内地电影,竟要把“写实暴力”往北搬,擦边球打得厉害,从口口供室里“严刑逼供”的视觉性黑色幽默、公安(为办案需要而)吸毒、毒枭船队挂着五星红旗出海、拳拳到肉的暴力场面,到公安最后全部死光光,似乎每一个元素都会被禁,结果统统过关。这也引起更多猜度:到底创作团队的原始概念为何?有什么情节、画面被当局阉割?又有什么场面是作者自己先咔嚓了才送审?结尾毒犯企图脱逃失败而被送上死刑台又是不是妥协的结果?
当网络上各种猜度出现时,我却开始假设(或是幻想),这是不是正是杜导要的?我曾在以前的影话中引用“分布式认知学”的一个观点:人会选择适当的工具(媒介)来执行任务,而这个工具既支援又限制了他执行任务的方式。杜导不是不知道,到内地拍片,除了能给带给他的创作不一样的“支援”(如更充裕的资金、大开大阔的背景和潜在题材),却又会绑住他什么。
他还是北上了。我“幻想”,他不是单纯地要试探(制片环境)、要冲撞(电检尺度),更不是想演练如何圆滑(狡猾?)地妥协。他把这种体制加诸的制肘当成创作历程的“媒介”之一,看看能为他的创作碰撞出怎样不一样的火花。电影史上不乏聪明的导演为解决某些现实局限而另辟蹊径,“弄拙反巧”的例子,如侯孝贤在拍《悲情城市》中途,无奈把怎么学台语都学不好的梁朝伟的角色改成哑吧,却意外把全片的美学成就提升到另一层次――把为角色设定的笔谈(精炼的文字)的沟通方式,结合默片的字幕卡手法,处理成被誉为“诗中有画、画中有诗”的中国传统美学的电影化。
对杜导来说,可能比起前作被绑得更紧的《毒战》,却是拍得虎虎生风,毫不欺场。除了网民对电影的多重诠释(这是建构主义;其中有关港人对内地体制的爱恨情结的分析是一绝),甚至是批评其他网民过度解读的网民(这大概算是客观主义),也不得不承认杜导拍出了内地导演拍不出的惊悚动作商业片杰作。不论杜导在创作时,心中是否闪过这样的念头――我“幻想”,杜导当然知道,拍到这种程度的狂放,观众解读时一定会把电检尺度的因素考虑在内。杜导就是要这种效应,让电影在“交到观众手上”时,有更多的“假如”、“如果”、“改掉了什么”、“被剪掉了什么”的猜想,从而迸发出情节发展的更多可能性。所以,这出上映的作品不是一件“成品”,而是激发观众做诸多“建构”的“媒介”。
就说电影的结尾吧!毒犯终究正法,似乎很不杜琪峰,而是很主旋律。但有谁规定杜导一定要安排犯人成功脱逃,或是个开放性结局,那才“夠杜琪峰”?我居然会喜欢这个结局,因为毒犯在死刑台上,仍不死心地拼尽最后一口气爆出更多毒网的秘密,争取死缓──这场戏的爆发力,我至今还回味无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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